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我曾多次与天使谈论这个话题。他们说,令他们大为惊讶的是,教会之人竟然不知道爱主与爱邻就是爱良善与真理,并出于意愿这样行;他们本该知道,一个人通过意愿并行出另一人所愿之事来表明对他的爱;他也以这种方式反过来被爱,并与他所爱的那一位结合;而不是爱他,却不照他的意愿去行动,这本身并不是爱。他们还说,人们本该知道从主发出的良善就是祂的一个形像,因为祂就在其中;那些通过意愿并践行良善与真理而将它们归于自己的生命之人就变成主的形像,并与主结合。意愿就是喜欢行出来。主在圣言中教导事实的确如此,祂说: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5199.“长相俊美”表属于信之物。这从“俊美”和“长相”的含义清楚可知。属灵的“俊美”本质上是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属灵的“长相”本质是信仰;因此,“长相俊美”表示对信之真理的情感(参看553, 3080, 3821, 4985节)。属灵的俊美之所以是对内层真理的情感,是因为真理是良善所取的外在形式。从天堂里的神性所得来的良善本身为天使提供他们所拥有的生命;但这生命所取的外在形式则由源于该良善的真理来提供。然而,俊美不是由信之真理产生的,而是由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里面的情感本身产生的。单单由信之真理所产生的俊美就像彩绘或雕塑脸的俊美;而由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所产生的俊美则像被天堂之爱赋予生气的鲜活脸的俊美;因为爱或从脸的形式闪耀出来的情感如何,俊美就如何。正因如此,天使的外表美得难以形容。他们的脸闪耀出经由信之真理传来的爱之良善;这良善与真理不仅呈现于眼前,还能从他们所发出的气场被感觉到。
这之所以是俊美的源头,是因为天堂整体上是大人,与人的每一个部分都有一个对应关系。因此,凡拥有爱之良善,并因此拥有信之真理的人都拥有天堂的形式,因而被赋予天堂所拥有的美丽,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全部中的全部。这也解释了为何地狱里的人因是良善与真理的对立面而丑陋得可怕;在天堂之光中,他们看上去不像人,而是像怪物。属灵的“长相”之所以是信仰,是因为就内在意义而言,“看”和“看见”表示理解,就更内在的意义而言,表示拥有信仰(参看897, 2150, 2325, 2807, 3863, 3869, 4403-4421节)。
3078.“她是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妻子密迦的儿子彼土利所生的”表示该情感的整个起源,这从“彼土利”、“密迦和拿鹤”,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至于他们每个人都具体代表什么,这是无法阐述和解释明白的,原因在于:主对真理的最初情感的确追溯到祂在属世人里面所获得的神性事物(3019节);但祂的属世人仍拥有母亲的遗传元素,这些元素无法在一瞬间被分离出去,这也是祂情感的一个源头。这情感在其起源上的性质在内义上以“利百加是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妻子密迦的儿子彼土利所生的”这句话来描述。
每一种情感尽管看上去很简单,就是一个简单实体;然而,它却包含如此数不胜数,以至于无法以任何概念来理解,更无法描述的细节在里面。因为每一种情感都含有一个人从婴孩直到这情感在他里面活跃时的生命阶段所获得的整个生命在里面。事实上,它甚至包含更多,因为它包括他因遗传而从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那里获得的东西。实际上,情感就是像他那样的整个人。在来世,一个人的情感有时会显现并呈现出他的模样。这种情感会表明他怀有多少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多少对良善原则的爱,以及他拥有什么样的目的和功用。它会揭示出他有多少对良善和真理的爱,这良善和真理又是何性质,以及它们如何被组织起来,也就是说,它们是紧密结合,是松散结合,还是分离。所以它会表明这良善和真理与天上的秩序有多么一致或不一致。如刚才所述,这一切事物都能通过情感的显现被看到,因为情感就是整个人。这一事实对世人来说似乎难以置信,但却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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